关于开展学校春季传染病防控专项监督检查的通知
定卫监〔2017〕4号
城区和各乡镇卫生监督协管站:
春季由寒转暖,是各类传染病疫情高发季节,加上近期我省少数地方出现人感染H7N9禽流感,为做好春季传染病防控工作,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实到位,保障学生、教职员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县卫生监督所决定于3月3日至3月17日,在全县开展学校传春季染病防控监督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1.检查学校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学校传染病防控管理组织设置情况;
2.检查学校传染病突发事件防控工作应急预案建立情况;
3.检查专门负责学校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落实情况;
4.检查是否配备专职或兼职传染病防治管理人员,专门负责学校学生晨检、因病缺勤等健康信息的收集、汇总与报告工作。
5.检查学校学生传染病病愈返校复课医学证明查验制度设置情况。
二、检查对象
检查辖区内的所有学校,重点检查小学和寄宿制学校。
三、工作要求
1.各卫生监督协管站要加大学校传染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发现传染病防控措施不到位的单位要提出卫生监督意见并责令整改,对问题严重的单位要及时向县卫生监督所汇报。
2.在开展监督检查的同时要加大对学校传染病防治法律知识的宣传,督促学校负责人和管理人员提高传染病防控的法律意识,进一步完善传染病防控各项工作;加大人感染H7N9禽流感知识的宣传,使广大师生更清楚的认识H7N9,以助更好的提高自我防范。
各卫生监督协管站于3月17日下午下班前将检查结果汇总(附表1)电子版传至287187749@qq.com,联系人:赵巡,联系电话:2163606。
附件1:2017年学校春季传染病防控专项监督检查汇总表
附件2:学校传染病防控监督检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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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刘钱)